对所谓吸引力发生的物理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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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楼

    对所谓吸引力发生的物理分析


    我们知道,物体之间存在两种不同形式的相互作用,一种是,两个物体之间直接发生的相互作用,比如两个人直接拳腿相交。另一种是,两个物体之间发生存在距离的相互作用,比如,两个人使用枪炮远距离打仗。

    问题是,物质世界中那些存在距离发生物质之间相互作用的,是否也是通过其他第三方物质或武器发生相互作用呢?

    显然我们应该这样理解,不然,我们很难想象,物质之间不发生接触就能产生相互作用的道理。所以,对物体存在距离而发生所谓的吸引力或排斥力,我们应该用这种思维方式进行具体的物理分析。
    我们知道,物体可以向外发射光或粒子,所以,物体之间在远距离发生的相互作用就是通过这些发射光或粒子的方式产生相互作用的。光子或粒子就像子弹或炮弹。

    我们知道,物体一般是由原子或分子构成的,而原子是由原子核与绕核电子构成的。如果物体或原子向外发射粒子,那么,只能发射的是,绕核电子。
    那么物体向外发射光或粒子是怎么回事呢?
    我认为,所谓光子或粒子其实就是绕核电子扩大了轨道或变换了运动形式的问题。,它们都是同一种粒子的多种不同的运动形式。比如,电子基本上是一种高速度转动的粒子,而光子基本上是一种高速度平运动的粒子。还有所谓的自由电子都是绕核电子产生出来的,只是比绕核电子的轨道大一些,并且可以跑到物体之外形成轨道运动而已。

    具体说,原子核与绕核电子如果发生轻度碰撞可以形成自由电子,如果发生剧烈碰撞就可以形成光子。
    目前科学界还不了解或不认可原子核与绕核电子之间可以发生相互碰撞的问题。所以,目前科学界没有解释自由电子是如何形成的?以及对物体或原子是如何向外发射光子或粒子,没有探度的探讨或在解释光跃迁方面存在错误。

    其实,现实中的物体或原子都在不断吸收外来粒子和不断向外发射粒子。关于这方面的问题,我们可以另题讨论。

    如果说,两个物体之间通过发射粒子发生碰撞而引起相互作用,比如,排斥作用,很容易理解,那么,如果还能发生吸引力的问题,可以有人就认为不好理解了。

    我们当然可以从宏观的角度举例说明这个道理。

    比如,一个人抛飞盘,飞盘通过环行运动轨迹又可以回到这个人的身边。如果飞盘在出手时,碰撞到另一个物体,那么,这个物体就会被撞飞,即远离这个抛飞盘的人,这种现象或行为,我们就会误认为这是远距离排斥力的现象或行为。如果这个飞盘在回程的轨道上碰撞到另一个物体,那么,这个物体同样被撞击会产生排斥力,但是,这个物体运动的行为或方向却向抛飞盘人靠近,而这种行为现象,我们就会误认为,这是一种吸引力行为或现象。
    所以说,所谓吸引力只是两个宏观物体的一种行为现象,不是物质之间发生碰撞的相互作用力。当然还可以说,物质世界中根本不存在什么吸引力。吸引力根本不是一种力的行为,只是两个宏观物体之间通过相互发射粒子而发生作用对方物体而形成的一种反方向排斥力行为。
    吸引力与排斥力其实是一种对立统一的关系。或者说,吸引力属于排斥力的范畴。就是说,

    两个物体之间如果发生直接相互作用或碰撞,那么,这两个物体之间只是存在排斥力,而如果存在吸引力,一般需要第三种微观粒子或物质作为这两个物体之间的力的传递物来实施反方向作用或碰撞。

    其实,每一个原子都在时时刻刻向外发射粒子,而粒子发射的轨道就是环行运动轨道,就像飞盘的轨道那样,或者说,每一个原子都在时时刻刻抛飞盘。所以,两个存在距离的物体,通过向外发射粒子或抛飞盘的运动形式发生相互作用或发生碰撞。而这种行为或现象,就是我们目前认识到的所谓吸引力行为或现象。

    既然所谓吸引力只是人的一种误解或感觉行为,那么,这种误解或感觉行为只能存在于宏观现象中,在微观世界中,粒子之间根本不存在什么吸引力问题,所谓质子与电子之间可以发生吸引力问题,纯属是人的一种臆想,因为,质子或电子不可能向外部再发射更小的微观粒子。
    另外,存在距离的物体之间发生相互作用力,是群原子向外发射的群粒子而作用对方产生的相互作用力,就是说,这种相互作用力是一种群粒子作用行为,而群粒子运动会存在不同的运动形式,所谓的引力,电场力或磁场力就是群粒子不同的运动形式而形成的不同的力的相互作用形式。
    另外,这些相互作用力就像群蚂蚁移动一块饼干一样,饼干移动的速度即,这些相互作用力的大小,与群中的每一个粒子作用对方的部位有关,或者说,这些作用力表现出的所谓吸引力中存在排斥力,所谓的排斥力中也存在吸引力,只是群粒子作用物体的数量,部位的量不同以及力的作用方向不同而已。
    总之,物质或物体之间不发生直接接触,就不会发生作用力,这是一条铁的物理原则。
    我们知道,物体之间存在两种不同形式的相互作用,一种是,两个物体之间直接发生的相互作用,比如两个人直接拳腿相交。另一种是,两个物体之间发生存在距离的相互作用,比如,两个人使用枪炮远距离打仗。

    问题是,物质世界中那些存在距离发生物质之间相互作用的,是否也是通过其他第三方物质或武器发生相互作用呢?

    显然我们应该这样理解,不然,我们很难想象,物质之间不发生接触就能产生相互作用的道理。所以,对物体存在距离而发生所谓的吸引力或排斥力,我们应该用这种思维方式进行具体的物理分析。
    我们知道,物体可以向外发射光或粒子,所以,物体之间在远距离发生的相互作用就是通过这些发射光或粒子的方式产生相互作用的。光子或粒子就像子弹或炮弹。

    我们知道,物体一般是由原子或分子构成的,而原子是由原子核与绕核电子构成的。如果物体或原子向外发射粒子,那么,只能发射的是,绕核电子。
    那么物体向外发射光或粒子是怎么回事呢?
    我认为,所谓光子或粒子其实就是绕核电子扩大了轨道或变换了运动形式的问题。,它们都是同一种粒子的多种不同的运动形式。比如,电子基本上是一种高速度转动的粒子,而光子基本上是一种高速度平运动的粒子。还有所谓的自由电子都是绕核电子产生出来的,只是比绕核电子的轨道大一些,并且可以跑到物体之外形成轨道运动而已。

    具体说,原子核与绕核电子如果发生轻度碰撞可以形成自由电子,如果发生剧烈碰撞就可以形成光子。
    目前科学界还不了解或不认可原子核与绕核电子之间可以发生相互碰撞的问题。所以,目前科学界没有解释自由电子是如何形成的?以及对物体或原子是如何向外发射光子或粒子,没有探度的探讨或在解释光跃迁方面存在错误。

    其实,现实中的物体或原子都在不断吸收外来粒子和不断向外发射粒子。关于这方面的问题,我们可以另题讨论。

    如果说,两个物体之间通过发射粒子发生碰撞而引起相互作用,比如,排斥作用,很容易理解,那么,如果还能发生吸引力的问题,可以有人就认为不好理解了。

    我们当然可以从宏观的角度举例说明这个道理。

    比如,一个人抛飞盘,飞盘通过环行运动轨迹又可以回到这个人的身边。如果飞盘在出手时,碰撞到另一个物体,那么,这个物体就会被撞飞,即远离这个抛飞盘的人,这种现象或行为,我们就会误认为这是远距离排斥力的现象或行为。如果这个飞盘在回程的轨道上碰撞到另一个物体,那么,这个物体同样被撞击会产生排斥力,但是,这个物体运动的行为或方向却向抛飞盘人靠近,而这种行为现象,我们就会误认为,这是一种吸引力行为或现象。
    所以说,所谓吸引力只是两个宏观物体的一种行为现象,不是物质之间发生碰撞的相互作用力。当然还可以说,物质世界中根本不存在什么吸引力。吸引力根本不是一种力的行为,只是两个宏观物体之间通过相互发射粒子而发生作用对方物体而形成的一种反方向排斥力行为。
    吸引力与排斥力其实是一种对立统一的关系。或者说,吸引力属于排斥力的范畴。就是说,

    两个物体之间如果发生直接相互作用或碰撞,那么,这两个物体之间只是存在排斥力,而如果存在吸引力,一般需要第三种微观粒子或物质作为这两个物体之间的力的传递物来实施反方向作用或碰撞。

    其实,每一个原子都在时时刻刻向外发射粒子,而粒子发射的轨道就是环行运动轨道,就像飞盘的轨道那样,或者说,每一个原子都在时时刻刻抛飞盘。所以,两个存在距离的物体,通过向外发射粒子或抛飞盘的运动形式发生相互作用或发生碰撞。而这种行为或现象,就是我们目前认识到的所谓吸引力行为或现象。

    既然所谓吸引力只是人的一种误解或感觉行为,那么,这种误解或感觉行为只能存在于宏观现象中,在微观世界中,粒子之间根本不存在什么吸引力问题,所谓质子与电子之间可以发生吸引力问题,纯属是人的一种臆想,因为,质子或电子不可能向外部再发射更小的微观粒子。
    另外,存在距离的物体之间发生相互作用力,是群原子向外发射的群粒子而作用对方产生的相互作用力,就是说,这种相互作用力是一种群粒子作用行为,而群粒子运动会存在不同的运动形式,所谓的引力,电场力或磁场力就是群粒子不同的运动形式而形成的不同的力的相互作用形式。
    另外,这些相互作用力就像群蚂蚁移动一块饼干一样,饼干移动的速度即,这些相互作用力的大小,与群中的每一个粒子作用对方的部位有关,或者说,这些作用力表现出的所谓吸引力中存在排斥力,所谓的排斥力中也存在吸引力,只是群粒子作用物体的数量,部位的量不同以及力的作用方向不同而已。
    总之,物质或物体之间不发生直接接触,就不会发生作用力,这是一条铁的物理原则。